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2-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市就业工作,贯彻执行自治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市安置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 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昌都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全市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2)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牧民工工作科)。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流动科、表彰奖励科)。

(5)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

(6)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7)工伤失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政策法规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9)劳动保障监察科。

(10)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1)市人才流动中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12)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3)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4)市老工人服务中心。

(15)市人事考试中心。

(1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室。

(17)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中心)。

(18)昌都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9) 机关后勤服务。

根据《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昌委室[2019]128号)和《关于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昌机编发[2020]27号)规定,核定编制共计84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61名。2021年底实有在编人数75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52人。截止2021年底实有在职人数共计100人,其中在职干部77人(含援藏干部2人),“三支一扶”7人,志愿者2人,公益性岗位14人。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年初预算指标为8758.40万元,调整后指标总计为13705.12万2020年结转资金1301.24万元2021年总支出数138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2167.60万元,项目支出数为11654.67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年初预算指标为8758.40万元,调整后指标总计为13705.12万2020年结转资金1301.24万元2021年年初收入共计15006.36万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支出数138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2167.60万元,项目支出数为11654.67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总支出数138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2167.60万元,项目支出数为11654.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总支出数138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2167.60万元,占总支出的15.68%;项目支出数为11654.67万元,占总支出84.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我总收入为15006.36其中财政拨款13705.12万2020年结转资金1301.24万元

2021年我总支出为138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60万项目支出11654.67万元。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184.09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0.0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7.57万元,项目支出11654.67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83.15

69.47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1.26

0.7

 

3.公务用车经费

71.89

68.7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1.89

68.77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1.我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

2.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6.2%同比2020年增加0.57万元 。原因:2021年,各级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较2020年多。今后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厅【2020】9号),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以“依法合规、勤俭节约、总量控制、超支不补”原则执行。

3.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77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12.59万元 。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370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12566.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暂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暂无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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