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2月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三、人员编制及配备情况
四、车辆编制及配备情况
第二部分: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其他支出(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六、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市就业工作,贯彻执行自治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市安置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昌都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全市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二)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流动科、表彰奖励科)
(五)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
(六)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七)工伤失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九)劳动保障监察科
(十)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十一)市老工人服务中心
(十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十四)市人才流动中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五)市人事考试中心
(十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室
(十七)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中心)
(十八)昌都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配备情况
我局编制为84个,其中行政编制为23个,事业编制为61个。2020年底在编人员75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52人。其他人员31人,其中援藏干部2人,公益性人员17人,“三支一扶”9人,西部志愿者3人。
四、车辆编制及配备情况
我局车辆编制数为9辆,实有9辆(其中:一台越野车拟上缴财政)。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758.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8758.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数8758.4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为8758.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减少9.89%,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部分职能划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1843.61万元,占21.05%;‚商品和服务支出230.13万元,占2.63%;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5万元,占0.64%;④项目支出6628.21万元,占7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行政运行(2080101项)2067.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项)51万元;综合业务管理(2080104项)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项)10万元;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项)107.5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7项)21万元;社会保险经办结构(2080109项)17.24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项)25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99项)4991.4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190.41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80701项)100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133.51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138.4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0.1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843.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4.92万元,津贴补贴730.81万元,奖金93.73万元,伙食补助3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4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万元,住房公积金138.4万元,医疗费9.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个人通讯补贴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13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230.13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水费2.6万元,电费6.08万元,邮电费18.46万元,取暖费3.8万元,差旅费91.2万元,工会经费22.49万元,福利费0.46万元,会议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3.78万元,医疗费3.92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2.9万元,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9万元。
四、2021其他支出(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628.21万元,其中:(1)昌都“互联网+人社”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服务平台400万元。(2)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市级配套养老保险40万元。(3)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②会议经费及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0万元。(4)人社工作会议经费1万元,(5)工资培训经费5万元,(6)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经费10万元,(7)基层就业经办人员培训费10万元,(8)政府购买服务(就业资金绩效评价、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公共就业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经费90万元。(9)创业担保基金担保运行管理费7.5万元。(10)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11)基金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汇款手续费及对公账户维护费6万元。(12)“全民参保”宣传培训工作及社会保障卡数据补充完善工作经费10万元。(13)养老保险网络维护费7.24万元。(14)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培训工作经费10万元。(15)仲裁工作经费及仲裁庭建设经费25万元。(16)车辆保险费9.7万元。(17)专技人员、高校创业毕业生、农民工、企业退休困难职工三大节日慰问金10万元。(18)精神文明工作经费1万元。(19)监察员和仲裁员信访岗位津贴2.88万元。(20)劳动能力鉴定费用5万元。(21)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建设经费30万元。(22)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万元。(23)综治工作经费1万元。(24)全市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1200万元。(25)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②专业技术人员③公务员考务补助55万元。(26)市直单位退休干部抚恤金660万元。(27)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28)退休工人“三大节日”慰问费460万元。(29)劳动保障监察服装经费5.6万元。(30)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经费18.4万元。(31)党风廉政工作经费1万元。(32)赴内地引进专技人员差旅费及岗前培训费10万元。(33)市级企业退休工人护工费180万元。(34)劳动就业服装经费17.6万元。(35)公益性岗位补贴2318.29万元。(36)市本级配套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2021年部门预算为8758.4万元,支出预算8758.4万元。
六、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预算为87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758.4万元。
七、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预算87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30.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28.21万元。
八、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14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1.88万元(包括车辆保险费9.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1.2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7.38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6.12万元(包括车辆保险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1.26万元。较上年预算“三公”经费总体下降14.62%,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16.52%,下降原因为2020年一台公务车辆已经上缴市财政。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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