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劲松会见昌都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
2024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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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委书记庄劲松会见昌都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
9月27日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昌都市卡若区公安局中心坝派出所、昌都市江达县岗托镇岗托村村民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类乌齐寺民管会主任帕确·格松尼玛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会见中,庄劲松向帕确·格松尼玛和昌都市卡若区公安局中心坝派出所代表罗松泽仁、昌都市江达县岗托镇岗托村村民委员会代表曲吉敬献哈达,与他们亲切握手,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他们为昌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
庄劲松说,在新中国75周年华诞到来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的殷切关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高度重视。昌都民族团结历史源远流长,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团结互助、携手共进,并肩写下了维护祖国统一、抵御外来侵略、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壮丽篇章。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昌都市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建设了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藏东文化,共同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奋斗诗篇,全市上下呈现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在这个过程中,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你们作为其中的优秀代表,既是大家的榜样,也是昌都的骄傲,值得全市上下认真学习。
庄劲松希望此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做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的引领者,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深耕者,夯实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贡献力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续写新篇再创佳绩。
要胸怀“国之大者”、紧扣“区之要情”、聚焦“市之大事”,找准自身工作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结合点、切入点,巩固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大家更加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在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上续写新篇再创佳绩。
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第一时间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深情嘱托传递到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生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和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带动广大群众更加坚定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立足本职、履职尽责示范带动上续写新篇再创佳绩。
庄劲松要求宣传、民委等部门要持续宣传先进事迹,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汇聚强大合力。
市领导王亚东、李斌、张文生、欧珠达瓦、贾新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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